中藥配方顆粒國家標準充分體現了中藥質量的控制特點和質量全程管控理念,以“標準湯劑”為基準衡量配方顆粒與飲片湯劑的“一致性”,建立量值傳遞數據表與特征圖譜控制指標,實現配方顆粒質量專屬性與整體性的綜合管控,提高了中藥質量整體控制水平。
第一批中藥配方顆粒國家標準頒布后,設置6個月的過渡期,將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按照《關于結束中藥配方顆粒試點工作的公告》規定,自實施之日起,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相應標準即行廢止。
標準執行過程中生產企業進一步積累數據并報送國家藥典委員會以逐步完善和提高標準。后續國家藥監局將加快推進中藥配方顆粒標準制定工作,保障配方顆粒結束試點工作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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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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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執行中藥配方顆粒國家藥品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于中藥配方顆粒國家藥品標準(第二批)的公示